问题 | 街道办事处有权利贴封条吗? |
释义 | 没有。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通常会领取机关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机关法人主体资格,可以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因履行行政职权而引发的法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当然地享有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权。 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具体有什么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 (1)法人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法人是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生活中常见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2)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即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的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属性不同。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 人 ,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依法产生、消亡。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2)法定代表人属于自然人,其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消亡,是真实、原始的生命,具有自然属性, 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据此可知,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而且一般须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法律上的确认。另外,为了保证法人意志和行为的完整性、统一性,一个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具体来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负责人通常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医院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是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法定代表人。 3、行为的责任承担不同。 (1)法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与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生活中,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往往是通过法人代表从事委托代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完成。因此,要注意与法定代表人进行民事行为,需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核实途径包括查验营业执照、向有关政府部门核实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与法人代表进行民事行为,则需要核实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了解其权限范围,确保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没有分支机构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行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行承担。与有限公司登记一样,分公司还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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