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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警察谈话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记录具有法律效力的录音的。与警察谈话的录音若想作为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使用,不仅要证实该视听资料是经合法手段取得,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加工,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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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