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贷款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