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可以将主诉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需要办理过户,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人在被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可以将主诉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需要办理过户,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人在被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