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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释义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可以将主诉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需要办理过户,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人在被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照规定,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确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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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