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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项专项整治内容是什么?
释义
    4项专项整治内容: 1、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 2、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3、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法律依据:
    《颍上法院开展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第一条 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厉行节约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和食堂就餐中的不文明现象,营造文明就餐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理论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责任等措施,制定了《颍上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颍上县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颍上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
    第二条 开展案款清理专项整治,践行司法为民首先成立了院长“一把手”为组长、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案款清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未发放的案款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案款台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时将案款发放给当事人。发放案款后,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相应处理,努力消化一批历史积案。制定了《颍上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标的款管理办法》、《颍上县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管理办法》、《颍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缓、减、免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条 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提升审判质效。专项整治内容包括:超六个月的未结诉讼案件;超六个月的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期限超两个月仍在执行一庭未按规定流转的执行案件;委托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已超两个月,仍未出具鉴定意见的司法鉴定案件。派驻纪检组将对长期未结案件及超审限案件进行专项审务督察。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部门发出监察建议,对问题突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制定了《颍上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审签规定》、《颍上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颍上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第四条 开展程序不规范专项整治,规范审判执行秩序。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切实解决审判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查自纠、评查检查、督查整改、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整改实效等措施,提高审执能力。制定出台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颍上县人民法院诉前鉴定工作规范》、《颍上县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颍上县人民法院发改案件评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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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