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残疾人要具有残疾证才能申请残疾生活补助费,也就是地方通常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员,由申请人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区,要向其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出据的有关证明等。 残疾证补贴申请条件 1、残疾老人生活补助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的75岁以上残疾老人或70岁以上一级残疾老人(不包括退休职工和伤残军人),需携带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合印3张,残疾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张,2寸彩色照片3张,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登记为一级的残疾人(不包含听力、言语残疾人);日常行为存在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 3、特困残疾人补贴办理条件:具有金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本人无稳定收入;残疾人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自然灾害,致使其生活入困境;或者享有低保,但生活、上学、医疗、康复等方面仍然特别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