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见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找律师会见需要注意什么? 1、熟人推荐的律师,虽然可信.但却不一定擅长代理当事人所面临的案件。因为每个律师所擅长的专业不一样,平时所代理的案子也有巨大差异,熟人朋友可能是出于好心,但极有可能由于未代理过当事人遇到的这类案件,经验不足导致败诉。 2、认为自己请律师时,花了不少的钱,所以就自然地觉得律师应该听当事人使唤听当事人指挥,按当事人的想法来推进案情。律师代理案件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最忌讳“外行指挥内行”。因此,在请到律师后,要尊重律师的工作,必要时与律师沟通想法,积极配合律师才能让案子更好的突破 3、不一定是给的钱越多就会百分之百赢,因为律师代理费是有规范的,律师也会根据你这个案件情况来综合考量,不要认为给了高价就能更好的处理案件; 4、明确请律师是为了什么案件类型,不能盲目找所谓全能律师,要找在专业类最擅长的。 法律规定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律师刑事会见注意事项是什么?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有: 1、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2、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 3、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4、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第二款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当代的社会,很多人对于刑事这种方面的流程不是特别清楚,如果第1次被采取刑事强制的措施,那么是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案件的。那么,律师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了解案件的情况,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性的措施,律师也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我国刑事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楚,那么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介绍如下。 一、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说,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犯罪涉及的有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国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间谍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这类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犯罪,具体案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践中还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许聘请律师,而是要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批准。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2、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可以主动为其申诉、控告,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以及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的事项。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要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帮助你从侦查阶段就开始处理各项事宜,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会见权是什么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哪些这些材料 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该内容由 刘新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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