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 |
释义 |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具体包括: (1)会计法律,即《会计法》。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中文名会计法规体系包 括会计法律根 据《会计法》意 义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3)会计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会计规章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如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尽职守,处理会计事务独立、客观、公正;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考试相关的真题、模拟题、历年重要考点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执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规避; 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行审计、会计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和职务; 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受到他人影响,客观对待相关事务; 执行会计职权时保持诚信,坚守职业操守。 2、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的意义 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是财政部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拟定和修订的准则,执业准则包括三个层次,涵盖了注册会计师的所有业务,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法律依据 《会计法》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三十一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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