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和解是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进行沟通、协商的诉讼活动。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不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刑事的和解只产生两个社会背景因素:刑法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刑事保护政策开始兴起,从而实施并且完成了刑事观念和刑事政策。以犯罪为中心的监禁矫正政策的失败,使人们探索出有效的预防犯罪、使罪犯从监狱外回归社会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