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被追诉人是指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进行侦查逮捕公诉以及审判的对象。按照追诉的阶段,被追诉人在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阶段被称为被告人。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后,称之为罪犯。对过去的犯罪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叫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