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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授相当于公务员的哪个级别
释义
    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
    是一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职称。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但教授与研究员是有区别的。教授有教课的任务,而研究员则没有。
    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已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一、教授职责
    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学里针对他们所擅长的领域开课、或授与学生专业训练,如科学和文学等领域。另外教授也必须深耕自己专精的学科,以发表论文的方式来获得商业上的合作机会(包括了政府在科学上的顾问、或是商业发明等),同时训练自己的学生将来有足够的能力与他们交棒。
    在授课、训练、提交论文与寻求商业合作这四个方向里,要取得平衡则端看学校、地点(国家)和时间额外因素。例如在欧美的顶尖大学中,学校相当重视在独一领域中专精的教授,而且常常将他们做为该校的宣传重点。
    二、历史沿革
    在宋代才开始成为教师的称谓,当时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专业都设有教授。在中国汉、唐的大学中即设有此官职;在现代汉语与日本语的语境中,多作为英语“Professor”一词的同义语使用,指在现代高等教育机构(例如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
    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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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