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报团旅游后行程取消的,旅行社要退还消费者交纳的全部或者剩余费用。如果因退费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解决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