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遣散费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依照相关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经营困难等其他条件,而就需要进行裁员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遣散费。 一、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方法有哪些? 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可以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裁员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二、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裁员 企业裁员的情况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以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并且需要裁减人员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书面解除合同怎么写 因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通知书,但必须基于被裁员工适当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3、工会的意见;4、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5、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怠厂糙断孬登茬券长猾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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