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删除著作权人的署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转让权等。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删除署名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应当由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