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
释义 | 房产证分为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两种,其中不动产权证是新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二者除名称不同外,还有以下不同: 1、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 2、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3、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4、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 一、有了产权证还要土地证吗 法律对于房屋的性质定性为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6年1月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上述文件实施前,房屋登记机关是人民政府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分别负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管理。所以之前的房屋买卖中,要分别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根据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两项登记合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即可。如果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原房屋所有人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的,也可以在不提供土地证的情况下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但要依据当地当时的政策提供必要的材料来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 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 不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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