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一、民法典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地条件是: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当事人或者多方当事人;2、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双方当事人应该对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4、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形式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或盖章后,合同正式成立。 二、合同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有什么条件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为: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即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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