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事先无共同意思联络的行为人偶然导致损害,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间接结合实质上是单独侵权行为,加害人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的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此种侵权行为又区分为直接结合(连带责任)和间接结合(按份责任),其中间接结合即“多因一果”徒有“数人”的外衣,本质仍为单独侵权行为,故加害人承担与各自的过错程度相适应的按份责任,即各自承担各自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共同侵权现象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共同侵权现象是指多个主体在同一行为中共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法律上,对于共同侵权行为,各个主体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共同侵权主体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连带责任,即各个主体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法律可能会对共同侵权主体的责任进行分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比例。为了应对共同侵权现象,应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认知和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侵权行为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 结语 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我们需要区分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的责任。间接结合只是多人侵权的表象,实质上仍是单独的侵权行为。因此,加害人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现象则需要各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根据公平合理的方式分摊责任比例。为了应对共同侵权,我们应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打击侵权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