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异地换工作生育险 |
释义 | 女职工怀孕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满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不影响生育津贴待遇申领;参保缴费正常的,不影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一、生育险离职了可以领吗 辞职了还能领生育金,辞职不会影响职工领取生育金,只要女职工是因为生育享受产假的,符合条件,可以领生育金,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二、怀孕七个月半月去换生育险单怎么写? 如果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生育险应该是可以正常报销的。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三、生育津贴审批通过后离职 只要是审批通过了之后再从用人单位离职的,不影响生育津贴待遇,依然可以享受。只要符合领取条件,没有用人单位也可以领取。也就是说只要具备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生育津贴已经审批通过,那么在离职的话,也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因生育津贴等待遇的领取和享受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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