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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形式具体有哪些
释义
    贪污罪的形式包括:
    1、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
    2、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
    3、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内外勾结,迂回贪污;
    5、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5、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
    一、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犯什么罪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犯贪污罪。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法律没有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但是有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故意。
    三、什么叫做利用职务之便
    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是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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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4: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