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 |
释义 | 一、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如果实施性侵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如果被强奸奸淫的未成年人系幼女,以强奸论,并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 二、未成年人强奸会怎么判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到底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知道,与孩子发生性关系的,不管孩子是否愿意,此时都要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具体判定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来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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