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应具有一般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还应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能力和资格。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领域受到限制。法人。法人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法人属人法的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条本公约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卖方和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本公约除非另有明文规定,与以下事项无关:(a)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b)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