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四种自持档案激活流程如下: 1.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如档案遗失,造成没有有按规定办理存档手续而成为“死档”,毕业后未超过2年择业期的(有的地方是3年择业期),可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超过了择业期,则可以按照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身份,携带 身份证 、学历证、户口簿等材料重新办理存档!但前提是不要超过35岁。 2.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3.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 4.“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