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应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条件,不应混入各类侵入体。对含有以上物质的土壤应采取客土、改良等措施,不能出现肉眼可见的侵入体。园林绿化种植土壤土层下应无大面积不透水层,否则其底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排蓄水措施。污泥、淤泥等不宜直接作为园林绿化陆地种植土壤。 法律依据: (DB11T 864-2012)《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 一、术语和定义。 1、园林绿化种植土壤。 用于园林中种植一、二年生花卉、多年生花卉(宿根和球根花卉)、草坪植物、竹类、灌木、乔木等植物的绿化用土壤。 2、土壤pH值。 土壤溶液的酸碱性强弱程度,用土壤溶液中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 3、土壤全盐量。 土壤中可溶性盐的总量。以质量百分数(%)表示。 4、土壤有机质。 土壤中所有含碳的有机物质,包括土壤中各种动、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各种有机物质。 5、水解性氮。 亦称“土壤碱解氮”,包括无机的矿物态氮和部分有机物质中易分解的、比较简单的有机态氮,它是铵态氮、硝态氮、氨基酸、酰胺和易水解的蛋白质氮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