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吵架先动手推了对方,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情,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由争吵而引起的肢体冲突,继而演变成推搡、殴打,是大多数殴打别人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如果力气比较大,推的对方后退或者是踉跄的状态,那么是可以认定有殴打对方的主观意图自己行为的。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时候对于谁先动手或者挑衅,可以成为判断责任的一个标准。在大架斗殴过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对于先动手或者有挑衅行为的一方的责任肯定大于另外一方,在判罚方面相应的也会重一点。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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