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受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和康复补助等。如果职工的伤残已经影响到其原有工作能力,需要进行职业转换,可以申请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以便重新就业。但具体职业转换的方向和目标,应由职工和相关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共同商定,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行制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受伤职工需要进行职业转换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2. 《职业介绍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业介绍服务应该根据求职人员的意愿和就业状态,合理确定职业转换方向和目标。 3.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的职业介绍服务程序和标准,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能会根据职工的特长、技能和经验等因素,向其推荐适宜的职业转换方向和目标,但最终决策权仍在职工手中。同时,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该保护职工的隐私信息,不得泄漏其个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