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老人怎么抵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独生子女,应纳税金额等于税前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再减去赡养老人的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最后减去缴纳的三险一金,就是个人应纳税金额,按照比例缴纳税款。 2、非独生子女,应纳税金额等于税前收入建议起征点5000元,再减去赡养老人费用(2000/x,x=子女个数),最后扣除三险一金,按照比例缴纳个税。 (二)赡养老人分摊方式: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三种,分别为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 在新个税专项扣除中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们共同分摊24000元每年的扣除额度,一个月2000元,详细理解如下: 1、非独生子女分摊跟兄弟姐妹个数没有关系,无论多少人,都需要每年24000元的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个月就是2000元。 2、个人分摊最高为1000元,一年分摊的额度为12000元,不可以超过。 3、如果采取了赡养人约定分摊、指定分摊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才行。 4、分摊方式不统一的时候,按照指定分摊执行。 5、赡养的老人在2个以上,是不可以以老人人数加倍扣除的,无论多少老人,每年最高专项扣除额度为24000元,每个余额为2000元。 6、确定了分摊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是不可以变更的。 (三)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式: 1、如果你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则由你一人独享; 2、如果你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则有您和您得兄弟姐妹进行平摊,或者是大家一起协议如何分摊这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当然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金额比例:a、如果兄弟姐妹均摊则不需要书面协议; b、如果是大家协议分摊金额或者被赡养然指定分配比例均需要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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