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了独生子女证需要迁移吗 |
释义 | 国家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在任何地方都是合法有效的证件,不需要迁移。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包括单位发放、委托存档单位发放、街道办事处发放等。户口迁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户口管辖区和户口登记机关。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不用迁移的。只要是国家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到任何地方都是合法有效的证件。 独生子女费领取方式: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结语 独生子女证是国家发放的合法有效证件,不需要迁移。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户口迁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规定,公民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登记机关。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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