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农村信用社贷款要求贷款人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具体条件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或者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并且,要注意的是,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 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执行国家产业信贷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二、贯彻国家规定的贷款基本原则,遵守《借款合同条例》;三、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周转性;四、农村信用社优先向本社社员贷款;五、农村信用社享有贷款自主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强令发放贷款,不得阻挠收回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