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4+7”健康管理措施,指14天集中观察期满后,增加7天居家或集中观察,其间做4次核酸检测(第1、7、13、20天),均呈现阴性才能解除居家隔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