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限制了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就业。主要是:原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离职后三年内,其他公务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组织的工作,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退休或者退休的公务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原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离职公务员拒绝执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限期改正令,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没收违法人员在就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受单位清退该人员,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受该人员的单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