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什么应当设置专门学校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 市、州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专门学校,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犯罪的处理方式如下: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对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什么应当设置专门学校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专门学校,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教学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省、市、州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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