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多少 |
释义 |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一、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有什么 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有: 1、未成年人;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在我国居住但尚未取得国籍的人; 4、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服刑时没有政治权利。 选举权的权力属性毕竟是不完整的,如选民对候选人的强制性是有限的,选民不能强制某人当自己的代表,候选人参选具有自愿性。 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流程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区别 一、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于发扬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往往使选举成为走过场的形式; 二、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 1、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2、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工人、农民代表应当有一定数量。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30%,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 第十三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