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怎样建账 |
释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规定;公司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公司如何做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