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离婚证都需要如下相关手续: 1、夫妻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3、 婚姻登记机关 对 离婚当事人 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