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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名下什么都没有怎么强制执行
释义
    法律分析:名下什么都没有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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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