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同居算事实婚姻吗 |
释义 | 目前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无论同居多长时间;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在一起的,符合事实婚姻的会被认定为事实婚,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均以同居关系认定。 一、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按照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是能够证明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处理方法为: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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