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济宁市劳动仲裁的位置
释义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随便看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肯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期间企业不给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认定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什么承担
不算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哪个承担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单位不给做工伤鉴定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
员工受伤单位不报工伤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一般谁来举证?
用人单位不认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举证?
如果工伤报不了医疗还能报吗?
工伤报不了可以报医疗么?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责举证吗
单位如何举证不是工伤?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
工伤认定失败后转医保是否合法?
工伤认定失败后转医保是否合法?
工伤认定成功了之前用的医保怎么办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荣誉权纠纷案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
侵犯公民肖像权纠纷案
侵犯公民姓名权纠纷案
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侵犯邻接权
侵犯领空
侵犯领土和主权
侵犯权利
侵犯商标权
侵犯商标权的诉讼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
侵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
侵犯私人秘密权罪
侵犯私宅的安全
侵犯所有权
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侵犯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
侵犯他人土地
侵犯特许权
侵犯外观设计的诉讼
侵犯行为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2/24 15: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