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检查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并由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不在场,或拒绝答名、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就可以取得搜查证,并由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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