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会怎么样? |
释义 |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能进行二次交易。无房产证的房屋在房管局没有备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转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等。 法律分析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是过不了户的。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无房产证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没有备案的,也就不存在过户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结语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我国现行的产权登记制度规定,只有持有房产证的房屋才能进行二次交易,无房产证的房子在房管局没有备案,因此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不得转让,无争议的权属证书是房地产交易的必要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时,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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