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未登记报备触犯哪些相关规定 |
释义 | 出租房屋未登记报备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虽然也是一种行政登记行为,但其本质上并不属于行政许可,而是一种行政确认中的登记。由于租赁登记备案的行政行为本身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产生、履行和消灭,因此可以认为租赁登记备案主要是明确房屋租赁权的物权性质。 1、审查租赁合同的主客体是否适格,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租赁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是否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 2、审查租赁的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3、了解掌握当前租赁市场的基本信息,租赁费用的大致水平,并对租赁市场存在的非法转租、非法群租等行为进行制止; 4、房屋管理部门在房屋登记备案过程中可以增加相关税收收益,如房产税、印花税等。 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后果如下: 1、对出租合同效力的影响; 2、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屋出租未经备案登记,可能影响承租人权益; 3、在一房数租的情形下,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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