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有效吗 |
释义 | 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是有效的。电子邮件形式也是书面形式的一种,而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是辞工后就无效了吗 劳动者辞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一辞职劳动合同就无效。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在合同期内辞职赔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 三、劳动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律条文赋予了劳动者辞职权,即劳动者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只要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并送达用人单位就可以达到辞职的目的。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权的同时也设定了相应的程序规定,即劳动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任何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如果劳动者未履行法定程序而辞职,则应当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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