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籍管理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户籍所在地址,籍贯,出生时间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事人的户籍信息是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派出所设立户籍室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 管辖 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