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办理拆迁安置房产分割手续 |
释义 | 1、如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建设,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2、如被征收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建设、婚后拆迁,对于拆旧补新安置的房屋一般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婚前房产婚后拆迁所获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拆迁款是不是夫妻财产 可能是,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反之,则不需要分割。 三、婚前拆迁房算是婚后财产吗 婚前拆迁房不算婚后财产。 婚前个人房屋属于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随婚姻生活的加长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屋,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原所有人个人所有。该补偿款虽然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该补偿款的取得是以个人房屋的拆迁为前提。因此,应属于原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 但如果在拆迁时,拆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以货币补偿形式进行补偿的房屋超出原房屋面积,则应根据超出的面积的性质进行认定: 1、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应是原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2、如果超出面积要求原所有人购买,而且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应作为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收益即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因此,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获得的拆迁补偿款,离婚如何分割就需要具体看是否是原值补偿,按照房屋原来面积进行的补偿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予分割。如果超过了补偿面积,需要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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