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不起诉并不代表完全没事,可能存在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后续程序。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咨询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当检察院对某个案件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如果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就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过,这并不代表完全没事了。检察院不起诉可能仅是针对刑事责任的解决,而涉及到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问题则需另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涉及到行政违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证照等。如果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后果,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寻求赔偿。因此,当事人在接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后,应该与当地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联系,了解是否还有其他后续处理程序。同时,如果涉及到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问题,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以便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后,被害人仍然不满意,能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被害人不能再就同一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刑事控告。但如果被害人认为检察机关对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或不当的处理,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诉或上诉。另外,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被检察院不起诉后仍有可能再次触犯该罪名,或者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检察院可以重新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作出重新追诉的决定。因此,被害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复查申请,促使检察机关重新审查案件。 检察院不起诉并不代表完全没事,可能会涉及到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后续程序。当事人应该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以便妥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不告不理原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