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收到货物,快递显示已签收,货物损失由快递公司承担。快递新国标对验收有明确的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代签属于违规操作,建议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