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正当手续对我们的房屋非法拆除怎么办 |
释义 |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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