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需要评价证据的有效性来确定事故责任方和赔偿金额。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证据评价标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认为需要核对或者鉴定有关事项的,可以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目击证人、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实,确定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九条 凡是能够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材料和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交通事故的认定,应当以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目击证人、交通警察的记录和认定等相关证据为依据,综合分析确定。 以上是在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评价证据有效性的法律依据,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用,以确定事故责任方和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