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但其证明力并不是绝对的,需要综合考虑与其他证据之间的优劣来评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二条规定:“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案件与其所知道的事实所作的陈述。”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四条规定:“证人证言应当真实、准确,与其他证据相符,没有违背事实的情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评价证据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证据之间的关系和作用,重点考虑其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权重和规定证明的其他要求。” 综上所述,庭审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需要综合考虑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和作用,重点考虑其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权重和规定证明的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