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谈对象怀孕了,男方说没钱,小孩现在还没打掉,请问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哦? |
释义 | 未婚怀孕打胎男方不需赔偿医疗费,妊娠终止是女方自主行为,男方无法定支付义务。离婚赔偿仅限于过错行为,如重婚、虐待等。遗赠扶养协议可由自然人与非继承人签订,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享有遗赠权利。如遗嘱附有义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8、1144条。 法律分析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不要赔偿。因为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 离婚赔偿的情形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拓展延伸 应对未婚怀孕的法律保护措施 未婚怀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法律为您提供了一些保护措施。首先,您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决定是否要继续怀孕和生育孩子的权利。如果男方声称没有经济能力,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是否有法律途径追求经济赔偿或者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男方进行协商,寻求一种解决方案,例如共同承担抚养责任或者寻求亲子鉴定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在未婚怀孕的情况下,男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因为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离婚赔偿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此外,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义务履行。如果对未婚怀孕问题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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